公墓使用20年后当续费
2011-04-01 17:37:33 来源:秦皇岛新闻网秦皇岛新闻网讯(记者 薛开征)清明节即将来临。家住海港区的李先生给本网打来了电话,“我最近在网上看到,据说墓地只能使用20年,之后还要续费?”
据了解,公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广,现在已过去三十多年,如果李先生所言为实,秦皇岛很多墓地现在已成“无主之墓”。情况到底如何?记者走访了秦皇岛市多家陵园和管理部门。
望海陵园公墓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截止到目前,在他们墓地下葬的墓位数有5000多个,墓穴也因所处位置、大小等因素,价位也不同,普通双人墓穴最高需要3万元,最低的也需要6800元,使用期限为20年。由于下葬时间均没有超过20年,当前还不存在续租问题。但公墓工作人员均表示,市民来购买公墓时,会提醒他们有续费的规定,当使用期限届满后,按照当初墓穴购买价格的1%收取管理费,以20年为一个周期一次性收取。对于过期没有续交管理费的,公墓暂时没有相关规定。
记者致电长安陵园工作人员了解到,长安陵园目前公墓使用量为2万多个,
最低价位4000多的墓穴已经售罄。陵园内部的墓穴的使用期限为20年,续租期间双人墓穴以120元每平米收取管理费,一次性收取20年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续租费费用并不只是针对墓地的继续使用权,还包括对墓地建筑的维护、卫生和绿化环境的保养等。这些都是墓地的日常工作内容,需要有经费来维持。
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早在1992年民政部出台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,其中第十六条规定,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,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。此外,在1998年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中,也规定:“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期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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